資金存入和提取
資金存入
客戶可將資金存入志昇証券有限公司的以下銀行賬戶*:
港元 | 人民幣 | 美元 | 其他貨幣**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中國銀行(香港) | 026-709-001-0520-2 | 012-709-0-600753-0 | - | - |
創興銀行 | 041-256-10-248003-9 | 041-256-19-900114-6 | 041-256-80-900127-4 | 041-256-80-900127-4 |
中國銀行(香港)
港元
026-709-001-0520-2
人民幣
012-709-0-600753-0
美元
-
其他貨幣**
-
創興銀行
港元
041-256-10-248003-9
人民幣
041-256-19-900114-6
美元
041-256-80-900127-4
其他貨幣**
041-256-80-900127-4
*支票抬頭請填寫“志昇証券有限公司”
**包括澳元、加拿大元、歐元、英磅、日元、瑞士法郎、紐西蘭元
存款通知
所有向本公司存入資金的客戶:
- 在單一安排下存入低於或等於 50,000 港元,須於存入資金後:
- 在單一安排下存入超過 50,000 港元,須於資金存入後:
在提供存款證明時,客戶需在其寫上賬戶號碼並簽署,以確認客戶是資金來源的受益所有人(上述簽署必須與本公司保有的記錄相符)。
(請注意:客戶在存款證明上的簽署將被視為其聲明,表明存款資金來自客戶本人。)
《表 1》
存款方式 | 客戶需提供的資金來源證明 |
---|---|
銀行轉賬 | 存款證明及於其簽署 |
支票 |
1. 支票副本及存款證明;或 2. 存款證明及於其簽署 |
現金存款 |
1. 等值不多於 50,000 港元的現金存款 :提供存款證明及於其簽署; 2.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超過 50,000 港元的現金存款 |
電匯付款 | 無需提供資金來源證明 |
電話銀行服務 | 資金來源證明(如銀行結單) |
存款方式
通過銀行櫃檯或 ATM 轉賬 (在單一安排中超過 50,000 港元)
(i)客戶須向我們提供存款證明及於其簽署。
通過銀行/現金存款機的現金存款
(i)低於或等於 50,000 港元的現金存款:客戶須向我們提供存款證明及於其簽署;
(ii)本公司不接受任何超過 50,000 港元的現金存款。
(ii)本公司不接受任何超過 50,000 港元的現金存款。
支票 (在單一安排中超過 50,000 港元)
1. 支票副本;或
2. 存款證明及客戶簽署
2. 存款證明及客戶簽署
電匯付款
無需資金來源證明
電話銀行服務
資金來源證明(如銀行結單)
資金提取
客戶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提款請求 :
- 致電客戶服務熱線;
- 通過網上交易平台;
- 填寫並交回提款表格到本公司。
客戶提供的銀行賬戶必須以客戶本人名義持有。本公司恕不接受資金存入至第三方銀行賬戶或支付予第三方的支票。
提款指示需於每個交易日9:00AM 至 12:00PM發出,否則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處理。